垃圾分类将入法,尽管遭到许多网友吐槽“复杂到一脸懵”,但为了有效防治垃圾污染,对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行法律支持势在必行。
据新华社消息,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25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草案对“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”进行了专章规定。草案提出,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符合本地实际的分类方式,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,实现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。
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,这次修订工作,将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,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,拟规定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。
7月1日,上海市将正式实施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,对于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个人可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。而近日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也表态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。
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分析,随着近年来的人口增长与城镇化推进,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清运量不断攀升。
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《2018年全国大、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》,2017年,202个大、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0194.4万吨,处置量20084.3万吨,处置率达99.5%。202个大、中城市中,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北京市,产生量为901.8万吨,其次是上海、广州、深圳和成都,产生量分别为899.5万吨、737.7万吨、604.0万吨和541.3万吨。前10位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为5685.8万吨,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8.2%。